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普兰概况 >> 普兰概况 >> 正文

关于普兰县“宵香夜悦”夜市经营者引入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2     资料来源:普兰发布      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分享到:

关于普兰县“宵香夜悦”夜市经营者引入公告


为进一步丰富居民夜间生活,繁荣普兰县夜间消费市场,激发城市活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引入“宵香夜悦”夜市经营者,公告如下。

一、夜市基本信息

(一)夜市名称:宵香夜悦

(二)夜市位置:普兰县文化广场

(三)营业时间:自2024年7月1日起(工作日19︰00—21︰30,非工作日18︰00—22︰30)。

二、业态引入量控制

普兰县“宵香夜悦”夜市展销区经营者引入量控制在20家,引入企业从业范围以特色餐饮、购物消费为主,适当引入娱乐休闲、文化体验行业主体,其中特色餐饮、购物消费行业主体引入量分别控制在7家,其余分别控制在4家。

三、摊位设置及要求

(一)展销区域经营场所均为藏式白色帐篷(5m*4m),允许经营主体在各自场所前2米内摆放摊位。单个入驻企业申请经营场所不可超过60㎡。展销区域入驻企业必须使用商务局搭建的经营场所(无偿提供),经营者必须向商务局报备后方可私自搭建或扩建经营场所。

(二)展销区域场所统一配备灯光设备,经营者需自行准备经营所需设备和工具。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相关证照,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根据经营项目要求)。

(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能力。

(三)遵守夜市的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和安排。

五、报名方式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经营者于夜市举办前2日内,向普兰县商务局报送相关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二)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巴    13658975444

白玛拉姆 15348976665

普兰县商务局



上一条:普兰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下一条:关于公布实施普兰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