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普兰县城镇基准地价
更新成果的请示
普兰县人民政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西藏自然资源厅《关于上报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以及“基准地价每3年应更新一次,最长不得超过6年”规定,我局组织完成了普兰县公示地价体系更新(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2023年11月15日,委托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对7县公示地价体系更新成果进行评审,于2023年11月29日第11次行署专员办公会议审定通过。
按照《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公示地价成果验收备案事项的通知》要求,现提请普兰县人民政府公布实施普兰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妥否,请示。
附件: 普兰县价格表.doc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索朗卓玛 18089073893)
普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