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举措|普兰县公安局采取“交所”联动、“2+1”交管工作模式,坚持“聚焦执法为民,深化作风建设”践行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普兰县公安局以管理工作成果为抓手,强化部门协作,提升执法服务效能,交警大队积极推行“交所”联动机制与“2+1”交管工作模式(“交所”联动暨交管大队与辖区派出所联勤联动。“2+1”暨“2”为霍尔、巴嘎镇交通巡逻驻点组,“1”是公安局出差民警在辖区国道开展30分钟交通安全提醒教育),优化勤务模式,全面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宣传教育工作。
针对辖区国道219、国道546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多、违法查处难度高,以及基层警力分散、宣传覆盖面不足等问题,通过“交所”联动打破警种壁垒,构建“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工作联动”的执法新格局;依托“2+1”工作模式,实现执法管控与宣传教育双轮驱动,切实压降道路交通事故风险,构建安全出行交通环境,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建立交警与派出所常态化联勤机制,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与勤务安排,整合双方警力、装备资源,组建联合执法专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道路交通违法与治安隐患,形成“信息互通、问题联治、风险联控”的工作闭环。联合执法组聚焦国道219、国道546重点路段,针对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非法改装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定点设卡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早晚高峰、夜间等重点时段执法力度。
自“交所”联动及“2+1”工作模式推行以来,辖区国道219、国道546交通事故起数明显下降,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下一步,普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深化机制创新,优化勤务模式,推动“交所”联动与“2+1”模式向精细化,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引,巩固治理成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法队伍,为营造安全、有序、廉洁的普兰交通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