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公安局集中学习公安部“六项规定”“三项纪律”精神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民警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按照阿里地区公安处督察支队相关通知精神,2025年5月9日下午,普兰县公安局组织全体民辅警开展公安部“六项规定”和“三项纪律”集中学习活动。此次学习活动对于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会上,传达了公安部“六项规定”和“三项纪律”的具体内容及精神实质。“六项规定”主要围绕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包括严禁在工作日、值班备勤、安保任务、公务出差、学习培训期间和其他工作时间饮酒;严禁领导干部之间、单位之间相互宴请;严禁接受下属或地方公安机关宴请;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三项纪律”则强调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
会议强调,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委王军军同志强调,全体民辅警要充分认识到这两项纪律是公安部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规范民辅警日常行为的基本准则,关乎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和公信力,关乎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王军军同志要求局属各部门负责人将此次会议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民辅警务必都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普兰县公安机关全体民辅警对公安部“六项规定”和“三项纪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普兰县公安机关将以这两项纪律为抓手,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