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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第一次续发行2025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1年期)

发布日期:2025-02-13     资料来源:中国财政网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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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第一次续发行2025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1年期)


关于2025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第一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5〕27号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财政部拟第一次续发行2025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1年期)。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债券要素(一)品种。本次续发行国债为1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二)发行数量。本次续发行国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7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三)票面利率。本次续发行国债票面利率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为1.16%。(四)本息兑付日期。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自2025年1月15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26年1月15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二、竞争性招标安排(一)招标时间。2025年2月14日上午10:35至11:35。(二)招标方式。本次国债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三)发行系统。通过财政部北京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进行招标发行。(四)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0.01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50个、30个和35个标位。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5年2月17日前(含2月17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25101—2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分销及上市日期本次续发行国债招标结束至2025年2月17日进行分销,2月19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五、其他本次发行应急投标书和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2。除上述规定外,本次国债招标工作按《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财库〔2022〕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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