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参与爱河护河|共建共享生态家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县级河湖长职责,守护高原湖泊生态安全与水域治安稳定,近日,普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国安办主任、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公珠湖县级河湖长旺杰深入公珠湖开展河湖巡查工作。治安管理大队及沿线派出所负责同志一同参与巡查。

巡查过程中,旺杰同志沿湖岸线实地查看湖泊水质、岸线环境、植被保护、垃圾清理等情况,重点排查非法排污、非法捕捞、乱堆乱放、违规搭建等问题,详细了解日常巡护、生态治理、隐患整改、旅游秩序维护及水域治安管控等工作落实情况,现场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
旺杰同志强调,公珠湖是普兰县重要生态节点,紧邻国道、游客密集,生态保护与安全管理责任重大。全县公安机关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生态保护、水域安全与治安管理,以“河湖长+警长”机制为抓手,切实扛牢管护责任。
一要压实巡护责任。严格落实河湖长常态化巡查制度,加密巡护频次、扩大巡查范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发现、早处置,确保水域生态与治安形势平稳。
二要强化执法监管。紧盯非法捕捞、污染水体、破坏岸线环境等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与打击力度,形成严管严控态势,坚决守护湖泊生态安全。
三要抓实隐患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对巡查发现的环境、安全、治安隐患建立台账、销号管理,联动相关部门协同整改,严防各类风险发生。
四要统筹安全与服务。结合旅游旺季特点,加强湖边游客疏导、安全提醒和秩序维护,同步开展生态保护与安全防范宣传,引导群众、游客共同守护高原碧水蓝天。
此次巡查进一步压实了河湖管护责任,明晰了工作重点,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下一步,普兰县公安局将持续履行“河湖长+警长”职责,强化日常巡查、执法保障与联动共治,以公安担当守护高原生态屏障,为建设美丽和谐平安普兰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