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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县总河长办公室关于普兰县山区河道名录和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0     资料来源:普兰县总河长办公室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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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县总河长办公室关于普兰县山区河道名录和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阿里地区总河(湖)长办关于山区河道名录和四个责任人公示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普兰县9条山区河道管理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责任人、行政责任人、日常监督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接受公众监督,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普兰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xls

 

 

 

 

普兰县总河长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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