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普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以广泛深入宣传2022年“维护消费者权益、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讲解相关食品知识,向群众讲解了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的重要性,在讲解中向过往群众宣传并建议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认准“国食健字”、“卫食字”,超低价药品或保健食品均不要购买、使用,对广告中无限夸大其功效的产品,均不要购买、使用。
期间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商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过期食品专项检查,防止过期食品流入市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工作人员以“三结合、三覆盖、三突出”为抓手,进行了深入排查,一是做到“三结合”,与“创文保卫”相结合,将是否销售过期食品列入“创文保卫”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与重点企业督查相结合,将全县大型超市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重点企业,进行全面督查。与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有销售过期食品的经营户降低信用等级,增加日常检查频次。二是实现“三覆盖”,做到了城市、农村全覆盖,大型超市、小商店全覆盖,批发、零售全覆盖。县、乡(镇)两级监管部门发挥各自职能,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三是强化“三突出”,突出检查了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连锁便利店、批发市场、小商店等重点场所,糕点类、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五毛食品”等重点品种。
根据《关于立即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从业人员风险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与县商务局对辖区内各大超市及农贸市场等6家冷链食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经营使用单位对溯源管理、每日消杀、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等日常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核查其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核酸检测报告是否齐全,仔细排查其库存中,是否存在未按要求进行报告报备,私自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等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冷链食品各经营使用单位均能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完成每日消杀工作、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其库存中未发现有私自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等情况。检查中,执法人员没收过期食品15公斤,对部分冷链食品进行了10批次的核酸采样工作,检查结果显示,未发现异常。
此次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参与到维护市场秩序行动的积极性,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与稳定和辖区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达到了宣传效果和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