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没想到还能够挽回损失,真心感谢咱们公安民警”。受骗群众于某某握着办案民警的手激动地说,并将一面写有“破案神速,尽职尽责”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
2020年11月,普兰县外来务工人员于某某、张某某先后报警,称其二人在网上某APP上投资理财时,突然发现平台无法提现,怀疑被骗,被骗金额合计达150000余元,请求公安局刑侦大队进行调查。
接到报案后,普兰县公安局迅速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专案组民警先后辗转三河、杭州、深圳等地,紧盯涉案资金流向,细致核查涉案人员银行开户信息、交易流水,紧急冻结涉案银行卡2张。在专案组民警两个月的连续奋战下,在多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最终成功挽回受骗群众财产82000余元。
2021年2月25日,普兰县公安局举行网络诈骗专项行动追缴财物返还仪式,普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巴桑单增出席,刑侦大队全体民警及被骗群众于某某、张某某参加。仪式上,刑侦大队民警就防止电信网络诈骗进行宣传讲解,现场清点返还资金并亲手返还给受骗群众。
普兰县公安局温馨提示:一、刷单就是诈骗。网上兼职、购物充值返利等活动都是诈骗。二、网上投资理财就是一场空,最终血本无归。三、网上贷款前收取任何费用的(包括包装费、流水费、手续费)都是诈骗。四、网上购物,客服打电话说要退款的都是诈骗。五、亲朋友好友用QQ或微信等通讯软件发信息要求汇款,一定要电话或者视频核实。六、领导用微信、QQ等要求转账汇款的一定要见面核实。七、老师在家长群发交资料费二维码或者向您借钱的都是诈骗。八、非官方网站买卖游戏装备或者游戏币的都是诈骗。九、通过社交平台添加微信、QQ拉你入群,让您下载或者点击链接进行投资、博彩、赌博的都是诈骗。十、冒充公检法要求汇款或者让您转入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