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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县入选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

发布日期:2016-11-14     资料来源:西藏日报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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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  近日,国家旅游局公布了全国第二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我区日喀则市、阿里地区普兰县上榜。此前,我区拉萨市、林芝市已入选第一批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

据悉,凡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的地区,具有 “八优先”的政策优势,即优先纳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内投资支持对象;优先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旅游投资优选项目名录;优先安排旅游外交、宣传推广重点活动,纳入国家旅游宣传推广重点支持范围;优先纳入国家旅游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领域;优先支持A级景区等国家重点旅游品牌创建;优先安排旅游人才培训;优先列入国家旅游局重点联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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