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兰县历史建筑认定的公告
为加快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合理保护历史建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的通知》(建司局函科〔2021〕8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报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县通过认真普查、充分调研,并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拟确定一处历史建筑。
现对拟确定的历史建筑进行公告。
联系部门:普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97-2602724
普兰县拟确定历史建筑名单
序号 |
城市名称 |
历史建筑名称 |
地址 |
1 |
普兰县 |
普兰县先遣连旧址 |
普兰县章杰大桥北岸以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