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公告
普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公告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现将市场主体报送2022年度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年报公示对象2022年12月31日前在普兰县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
发布日期:2023-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