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冈仁波齐玛旁雍错评定地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公示
关于冈仁波齐玛旁雍错评定地区级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公示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西藏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经普兰县人民政府同意,阿里地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研究,拟将冈仁波齐玛旁雍错评定地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5月15日(公示期10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以便核查。
受理单位:阿里地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白 珍 13658973003
扎西央宗 13908970687
阿里地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