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县两级公安机关携手巡河防火、共守蓝天碧水
- 索引号:pgj/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普兰县公安局
- 名 称:地县两级公安机关携手巡河防火、共守蓝天碧水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4-12-02
地县两级公安机关携手巡河防火、共守蓝天碧水
为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河湖长责任落实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辖区生态安全,2024年11月30日,阿里地区公安处森警支队联合普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深入辖区河湖、林区草原等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旨在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排查隐患漏洞,推动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地见效。检查组深入到重点林区、草原、孔雀河源头、河流湖泊等地,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询问等方式,对森林草原防火措施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以及生态环境治理情况进行细致检查。
在森林草原防火方面,督导组重点查看了防火宣传标语设置、火源管控、护林员巡查记录以及灭火物资储备等情况。强调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管控,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在河湖长制落实方面,督导组详细了解各级河湖长履职情况、河道治理、水域岸线保护以及水污染防治等工作。要求各级河湖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河湖管理水平。
在生态环境领域,着重检查了企业排污、非法采矿、破坏林地草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督促治安大队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绿水青山。
通过此次联合督导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内各单位对森林草原防火、河湖长制落实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及时发现并解决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普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将持续加强对辖区的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为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美丽家园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