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普兰概况 >> 旅游文化 >> 正文

关于普兰县历史建筑认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4     资料来源:普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分享到:

关于普兰县历史建筑认定的公示

 

为加快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合理保护历史建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的通知》(建司局函科〔2021〕8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报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县通过认真普查、充分调研,并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拟确定一处历史建筑。

现对拟确定的历史建筑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8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或来信反映,也可在本公示之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普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

 

联系部门:普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97-2602724

 

 

普兰县拟确定历史建筑名单

  

序号

城市名称

历史建筑名称

地址

1

普兰县

普兰县先遣连旧址

普兰县章杰大桥北岸以东

 

 

上一条:关于普兰县历史建筑认定的公告

下一条:冈仁波齐开山时间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