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第二轮第二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部实现进驻

  • 索引号:pnx/2024-00047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普兰县人民政府
  • 名 称:第二轮第二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部实现进驻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4-07-08

第二轮第二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部实现进驻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2024年7月6日下午,西藏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林芝市并召开动员会。此前,自治区第一、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于7月3日分别进驻日喀则市、阿里地区并召开动员会。至此,第二轮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进驻。

此次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重点关注各地(市)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和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等情况。

此次督察将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开展督察工作,坚决防止地方为应付督察采取“一刀切”等情况,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

第二轮第二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20天。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9:30-21:30(林芝组为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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